

比利时与巴拿马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比利时: 3/24/2026 / 巴拿马: 4/04/2026
比较比利时与巴拿马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比利时与巴拿马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比利时
巴拿马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纳税申报表必须不迟于纳税年度的2月的最后一天提交,即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至纳税年度的9月30日。在其他情况下,提交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是财政年度结束后第七个月的最后一天。如果有严重原因或不可抗力,可以延长截止日期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一般情况下,在发出评估通知后的两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必须在相应会计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(可选)季度分期付款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纳税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、9个月和12个月。
预扣税(WHT)
比利时
巴拿马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30/30/3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NA/NA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30/30/3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12.5/12.5
资本利得税(CGT)
比利时
巴拿马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利得适用正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(某些情况下股票资本利得除外):25%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率见巴拿马公司税摘要。
有效税率(ETR)
比利时
巴拿马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5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33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%-19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47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