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多米尼加共和国与巴拿马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多米尼加共和国: 4/06/2026 / 巴拿马: 4/04/2026
比较多米尼加共和国与巴拿马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多米尼加共和国与巴拿马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巴拿马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7%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必须在相应会计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每月15日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纳税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、9个月和12个月。
预扣税(WH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巴拿马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0/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NA/NA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10/27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12.5/12.5
资本利得税(CG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巴拿马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按27%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率征税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率见巴拿马公司税摘要。
有效税率(ETR)
多米尼加共和国
巴拿马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5.60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33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4.15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47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