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立陶宛与巴拿马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立陶宛: 4/05/2026 / 巴拿马: 4/04/2026
比较立陶宛与巴拿马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立陶宛与巴拿马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立陶宛
巴拿马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17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在下一纳税期的第六个月的第15天之前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在下一纳税期的第六个月的第15天之前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必须在相应会计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预付CIT必须在相应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支付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纳税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、9个月和12个月。
预扣税(WHT)
立陶宛
巴拿马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NA/NA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7/10/1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5, 10 - 20/12.5/12.5
资本利得税(CGT)
立陶宛
巴拿马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率见巴拿马公司税摘要。
有效税率(ETR)
立陶宛
巴拿马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13.67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3.33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7.25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47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