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马来西亚与多米尼加共和国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马来西亚: 4/05/2026 / 多米尼加共和国: 4/06/2026
比较马来西亚与多米尼加共和国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马来西亚与多米尼加共和国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马来西亚
多米尼加共和国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4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7%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自账户关闭之日起七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自账户关闭之日起七个月期满的最后一天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预缴税款分12个月分期支付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每月15日
预扣税(WHT)
马来西亚
多米尼加共和国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0/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 - 15/1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10/27
资本利得税(CGT)
马来西亚
多米尼加共和国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一般来说,资本资产收益无需纳税,但处置位于马来西亚的不动产产生的收益除外,该收益需缴纳RPGT(最高30%)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按27%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率征税
有效税率(ETR)
马来西亚
多米尼加共和国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5.60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4.15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