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荷兰与爱沙尼亚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荷兰: 4/04/2026 / 爱沙尼亚: 4/05/2026
比较荷兰与爱沙尼亚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荷兰与爱沙尼亚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荷兰
爱沙尼亚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.8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爱沙尼亚不对留存收益征税。分配利润按20%的税率征税。常规分配的股利适用14%的减税率。从2025年起,分配利润的一般税率将增加至22%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通常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五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公司所得税按月计征和申报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税款应在评估之日起六周内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分配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应在分配时支付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原则上,在六周内,但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期付款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不适用,因为税款仅在分配时应缴纳。
预扣税(WHT)
荷兰
爱沙尼亚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*/0*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*/0*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10
资本利得税(CGT)
荷兰
爱沙尼亚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(25.8%)的约束。符合条件的参与的资本收益在参与豁免项下免税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爱沙尼亚没有单独的资本利得税;利得在分配时按公司税率视为普通收入征税。
有效税率(ETR)
荷兰
爱沙尼亚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4.47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17.0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2.83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0.0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