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新加坡与丹麦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新加坡: 4/04/2026 / 丹麦: 4/05/2026
比较新加坡与丹麦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新加坡与丹麦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新加坡
丹麦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17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2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30 November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一般情况下,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评税通知书送达后一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收入年度下一年的11月20日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应课税收入的估算必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提交。估计税款应在收到评估通知后一个月内缴纳,或根据分期付款计划分期缴纳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3月20日和11月20日两次等额分期付款。此外,还可以在收入年度的下一年2月1日前缴纳额外税款。
预扣税(WHT)
新加坡
丹麦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NA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27/22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15/1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27/27/22
资本利得税(CGT)
新加坡
丹麦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NA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有效税率(ETR)
新加坡
丹麦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16.09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0.36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3.15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4.22%
